军功报上去三天,嘉奖令才从定北军大营发下来。
沈渊站在校场上,看着传令官展开黄绫卷轴,念出一串官样文章。他听得很认真,但那些“勇猛果敢”“身先士卒”的褒奖之词,远不如最后那句话来得实在——“擢升沈渊为百夫长,领前锋营第三队。”
一百人。
他从一个死囚,变成了管一百人的百夫长。
传令官合上卷轴,笑眯眯地看着他:“沈百户,恭喜了。张校尉在帅帐等你,说要给你摆酒庆功。”
沈渊接过委任状,指尖摩挲着上面的朱红大印,点了点头。
他没笑。
边上围着的士卒们倒是笑开了花,七嘴八舌地起哄:“沈头儿,请酒!”“沈头儿,今晚不醉不归!”
沈渊目光扫过这些面孔——有前锋营的老卒,有和他一起从死囚营里爬出来的兄弟。他们脸上带着真心的欢喜,仿佛他升了官,大家都有了好盼头。
他心里却没什么欢喜。
升百夫长,听着风光,可在这北境边关,百夫长不过是大一点的炮灰。
真正的将官,起码要到牙将、校尉,才算摸到了权力的门槛。而那些能左右朝堂、决定万千人生死的将军、都督,离他还隔着十万八千里。
沈渊压下心底翻涌的念头,冲众人拱了拱手:“今晚我请,管够。”
欢呼声更响了。
酒是糙粮酿的浊酒,菜是炖羊肉和粗面饼。张桓果然说话算话,亲自从自己的私库里搬了两坛好酒来,和沈渊对坐而饮。
“你小子,有本事。”张桓灌下一碗酒,抹了把嘴,眼睛亮堂堂的,“你那夜袭的主意,不光杀了胡人一个措手不及,还让咱们前锋营在大帅面前露了脸。你是不知道,刘将军看了战报,当场就拍桌子说,这小子该赏!”
沈渊端起酒碗,敬了张桓一碗:“全仗校尉大人提点。”
“少来这套。”张桓摆了摆手,压低声音,“你那个法子,说实话,狠。夜袭、放火、断粮道,步步都是要命的招数。胡人吃了这么大亏,肯定要报复。你得当心,第三队被安排到前哨去了,明天就动身。”
沈渊端碗的手微微一顿,随即仰头把酒喝干,沉声道:“末将领命。”
前哨。
那是整条防线上最危险的位置,每天都要和胡人的游骑擦刀,稍有不慎就是尸骨无存。
张桓看着他,目光有些复杂:“沈渊,你是个聪明人,应该明白。立了功,就要接更苦的差事。这是规矩。”
“末将明白。”
沈渊放下酒碗,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
张桓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最终还是叹了口气:“活着回来。”
“末将的命,硬。”
沈渊站起身,向张桓行了一礼,转身走出帅帐。营帐外的夜风吹在他脸上,带着干燥的沙土味和马粪的骚臭。
远处,胡人的草原方向,隐隐有火光闪烁。
那是大夏边境的烽燧,日夜不熄,像是大夏这条老龙身上溃烂的伤口,迟迟不能愈合。
第二天清晨,天还没亮透,沈渊就带着他的第三队出发了。
一百人,全是轻装,每人带了三天的干粮和满满一壶水。走在最前面的是个黑脸大汉,叫赵莽,是沈渊从死囚营带出来的老兄弟,一条胳膊比寻常人的大腿还粗,握着一柄厚背砍刀,凶神恶煞。
“老大,前哨那块儿,兄弟们都说不太平。”赵莽凑到沈渊身边,压低声音嘀咕,“听说前两天,胡人的游骑摸过来,把前哨的一个伍全剁了,脑袋挂在马脖子上拖走,等找到的时候只剩一层皮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沈渊脚步不停,目光扫过四周的地形。官道两侧是连绵起伏的丘陵,长满了枯黄的野草,偶尔有几棵歪脖子的胡杨,在晨风中簌簌发抖。
“那你还接这差事?”赵莽挠了挠头,很不理解,“咱们在主营待着多好,好歹有张校尉罩着,吃穿不愁,何必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送死?”
沈渊回头看了他一眼,淡淡道:“在主营待着,一辈子都只是个百夫长。来前哨,才有机会。”
赵莽一愣:“机会?送命的机会?”
沈渊没再说话。
他不知道该怎么跟赵莽解释。家传玉佩里的那道声音,每次在他靠近战场、心神激荡时就会响起,告诉他哪里有伏兵,哪里是薄弱点,哪里可以一击毙命。
这种能力,在主营的大营里是没用的。
只有在最危险的前线,才能一次次地验证,一次次地成长。
他需要战功,需要权力,需要一步步爬上去,直到有一天,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。
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被人像棋子一样摆来摆去。
第三队的哨所建在一座土丘上,四周用夯土垒了一圈矮墙,墙外挖了深深的壕沟,沟底插着削尖的木桩。整个哨所不大,能住四五十人,剩下的士卒只能在外面搭帐篷。
沈渊巡视了一圈,眉头就皱了起来。
矮墙有几处塌了,还没修。壕沟里的木桩烂了一半,根本起不到防御作用。哨所里只有一口水井,井水混着泥浆,带着一股怪味。
“这就是前哨?”赵莽瞪大了眼睛,“这哪是哨所,这就是个猪圈!”
哨所里原本驻守着十几个人,领头的伍长叫刘老四,是个干瘦的老兵,脸上满是风吹日晒的皱纹。见沈渊来了,他连忙迎上来,点头哈腰:“沈百户,您可算来了!小的们盼星星盼月亮,总算盼到援军了!”
沈渊看着他,问道:“胡人的游骑,多久来一趟?”
刘老四脸色一苦:“回百户的话,以前是三五天一趟,最近这几天,天天来!昨天还来了一拨,足有三十骑,围着哨所转了两圈才走。小的们连门都不敢出,就怕被他们叼了去。”
“三十骑?”
“对,清一色的轻骑,手里拿着弓,跑起来跟风似的。”刘老四心有余悸,“听说他们把附近几个屯粮的村子都祸害了,杀了人,抢了粮,一把火烧了个干净。”
沈渊目光一凝。
抢粮。
北境边关的粮食,全靠后方转运,本就艰难。如果胡人断绝了前哨的补给线,那整个防线的士卒都要饿肚子。
一旦饿肚子,军心就会散。军心散了,仗就不用打了。
“他们在哪片区域活动?”沈渊追问。
刘老四想了想:“往北走二十里,有个叫黑风峡的地方,那里地势险要,胡人经常在那儿扎营。前几天有斥候回报,说看见峡谷里有炊烟,少说有四五百人。”
四五百人。
沈渊心算了一下,他手里只有一百人,硬碰硬就是送死。但如果不把这股胡人赶走,前哨的防线迟早要被撕开一道口子。
他闭上眼睛,胸口的玉佩微微发热,脑海中嗡的一声,仿佛有无数声音在低语,交织成一片混乱的战场画面。有骑兵冲锋,有刀剑碰撞,有弓弦震颤,有惨叫和马嘶。
一道模糊的念头浮现出来——黑风峡,东侧峭壁,可攀援而上,居高临下,引火焚之。
沈渊猛地睁开眼。
“赵莽,挑二十个手脚利索的兄弟,带上引火之物,跟我走一趟。”
“啊?”赵莽一愣,“去哪儿?”
“黑风峡。”
“老大!那可有四五百胡人!咱们才二十个人,去送死?”赵莽脸色都白了。
沈渊看了他一眼:“谁说要去硬拼了?”
他转身望向北方的天际,那里黄沙漫天,隐隐有鹰隼盘旋。
“他们烧我们的村子,我们就烧他们的巢穴。”
夜幕降临得很快。
北境的夜,黑得像一盆墨泼下来,伸手不见五指。沈渊带着二十个人,摸黑赶路,每个人都把脚步放得极轻,生怕发出一点声响。
赵莽扛着一捆浸了油的干草,嘴里还在嘀咕:“老大,这黑灯瞎火的,万一摔沟里咋整?”
“闭嘴。”
沈渊走在最前面,玉佩微微发烫,像是给他指路。他的脚步异常稳健,哪怕在漆黑的夜色中,也能准确地避开乱石和枯木。
两个时辰后,黑风峡到了。
那是一道狭长的峡谷,两侧峭壁陡峭,中间只有一条窄窄的通道。峡谷深处,隐隐有火光透出,还能听见胡人粗犷的笑声和歌声。
沈渊趴在峭壁上,探出头往下看。峡谷底部搭着十几顶帐篷,中间燃着篝火,火堆上烤着整只的羊。那些胡人喝得醉醺醺的,有的搂在一起摔跤,有的躺在地上呼呼大睡,连哨兵都在打瞌睡。
“这群狗东西,倒是自在。”赵莽舔了舔嘴唇,压低声音,“老大,咱们怎么搞?”
沈渊目光落在峭壁上,那里有一条极其隐蔽的裂缝,刚好能容一个人侧身挤进去。
“从这儿下去,把引火之物堆在他们帐篷四周,然后点火。”
“就这么简单?”
“就这么简单。”沈渊接过一捆干草,第一个挤进了裂缝。
二十个人,像壁虎一样贴着峭壁,悄无声息地滑了下去。他们绕过熟睡的哨兵,把浸了油的干草和枯枝堆在帐篷四周,堆了一圈。
直到沈渊将火折子扔进干草堆里,火苗蹿起来的那一刻,胡人才惊醒。
晚了。
火借风势,瞬间蔓延开来,胡人的帐篷是用皮毛和布料搭的,沾火就着,烧得噼里啪啦作响。那些还在睡梦中的胡人被浓烟呛醒,连衣服都来不及穿,就狼狈地往外冲,迎头撞上的是沈渊他们埋伏在外的刀光剑影。
“杀!”
沈渊手里的横刀划破夜空,一刀斩落一个胡人的脑袋,鲜血喷了他一脸。他毫不在意,反手又是一刀,捅进另一个胡人骑兵的胸膛。
二十人对四五百人,按理说是死路一条。但火势太大,浓烟呛得胡人睁不开眼,马匹受惊乱窜,整个营地里乱成一锅粥,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。
沈渊带着人专挑落单的下手,一刀一个,干净利落。
火越烧越旺,映红了半边天。
等远处的胡人游骑发现不对劲,赶回来救援时,沈渊已经带着人撤走了。
临走前,他回头看了一眼。
黑风峡里,火光冲天,浓烟滚滚,胡人的营地烧成了一片废墟。
当天夜里,前锋营的斥候就探查到,驻扎在黑风峡的胡人损失惨重,死了上百人,烧毁了全部粮草,连夜拔营往北撤了三十里。
消息传到定北军大营,刘将军大喜过望,当即又给沈渊记了一功。
但这功劳,也惹来了麻烦。
前锋营里有个牙将,叫萧恪,是将门之后,仗着家世一直目中无人。他见沈渊一个出身卑微的小兵爬得这么快,心里很不痛快,就在背后阴阳怪气:“一个死囚营出来的泥腿子,也配当百夫长?不过是运气好罢了。这种夜袭偷鸡摸狗的把戏,我萧家子弟不屑为之。”
这话传到了沈渊耳朵里。
赵莽气得直骂娘:“老大,那萧恪算什么东西!你立了这么大功,他眼红了就乱嚼舌头!”
沈渊正在磨刀,闻言抬起头,脸上没什么表情:“他说他的,我做我的。”
“你就这么忍了?”
“忍?”沈渊把磨好的横刀举到眼前,看着刀刃上映出的自己那双冰冷的眼睛,淡淡道,“他说得没错,我确实是死囚营出来的。”
“但我会让他记住,死囚营出来的人,能走到哪一步。”
赵莽愣愣地看着他,忽然觉得,沈渊的眼睛里,有什么东西在燃烧。
那是野心。
是冰冷的、沉默的、却绝不会熄灭的野心。
第二天一早,一封调防令送到哨所。
沈渊被调往狼牙口。
那是北境最险恶的关隘,没有之一。
送信的传令兵压低声音,好心提醒:“沈百户,这调令是萧牙将亲自签发的。小心点,狼牙口那儿,半年换了五个百夫长了,全死了。”